产品特色
保障方案
- 投保须知
1、投保年龄:投保年龄为18至60周岁(含),身体健康;
2、保障范围:本产品保障区域仅限于中国境内(除港澳台),保障期限1年;
3、投保份数:同一保险期间内,限为同一被保险人投保1份本产品,多投无效;
4、等待期: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时,等待期为30天,因意外伤害住院无等待期;
5、保单生效日期:T+1(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
6、受益人:本产品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生存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7、保障内容如下(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
(1)一般疾病医疗保险金(保险金额300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保险金额300万)。若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拥有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拥有公费医疗的身份就诊并结算医疗费用,则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上述保险责任的给付比例为60%;其他情况下,给付比例为100%。
一般疾病医疗保险金1万元的免赔额;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0元免赔额。
适用条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住院医疗保险(A款,互联网专属)条款》
(2)恶性肿瘤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仅支持被保险人在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所支付的医疗费,按照100%比例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床位费以1500元/天为限。不承担被保险人在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化学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和肿瘤靶向疗法所产生的治疗费用。
适用条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住院医疗保险(A款,互联网专属)条款》
(3)恶性肿瘤院外特种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保险金额120万元,无免赔额。若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拥有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拥有公费医疗的身份就诊并结算医疗费用,则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上述保险责任的给付比例为60%;其他情况下,给付比例为100%。
适用条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恶性肿瘤——重度”扩展院外特种药品费用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4)细胞免疫疗法责任保险金:保险金额120万元,无免赔额。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届满后(免除等待期的不在此限),经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本附加险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重度”,对于被保险人首次治疗该“恶性肿瘤——重度”实际发生的同时满足下列(一)至(四)项条件的细胞免疫疗法药品费用(以下简称“实际药品费用”)。
(一)治疗使用的药品属于附件《细胞免疫疗法药品清单》(见附件1)中列明的药品;
(二)药品处方由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开具;
(三)药品处方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适应症及用法用量相符;
(四)保险金申请人按照本附加险“药品申请与保险金给付”部分的约定进行药品申请。
适用条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细胞免疫疗法药品费用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5)重大疾病责任保险金:保险金额1万元,无免赔额。被保险人因遭受因意外伤害或者在等待期届满后(免除等待期的不受此限),经保险人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总共120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
适用条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重大疾病保险(D款,互联网专属)条款》
8、服务事项:被保险人接受本合同中约定的120种重大疾病治疗的,可以享受医疗垫付服务,绿色就医通道服务(绿通服务,详情见附件2),该项服务提供商为挂号网(杭州)有限公司。服务申请电话:95590。
9、缴费方式:本产品一次性支付全年保费。
10、阅读条款:请确认您已认真阅读以下条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住院医疗保险(A款,互联网专属)条款》【注册号:C00001032512023060105653】(大地财保发〔2023〕290号)、《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恶性肿瘤——重度”扩展院外特种药品费用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注册号:C00001032522021123167883】(大地财保发〔2021〕969号)、《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细胞免疫疗法药品费用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注册号:C00001032522023011717353】(大地财保发〔2023〕53号)、《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重大疾病保险(D款,互联网专属)条款》【注册号:C00001032622021122834053】(大地财保发〔2021〕933号)。
11、退保规则:未发生赔付的保单,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保险费×[1-(m/n)],m为已生效日数,n为该被保险人保险期间的日数,已生效日数亦即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已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
12、本产品为不保证续保产品。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网上投保成功后次日零时生效。保险期间届满或保险期间届满前15日内,你需要重新向我们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我们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保费会随着投保年龄变化而变化。
13、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有社保指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拥有公费医疗的身份投保;其他为无社保。
14、本公司对既往症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既往症:指在本合同生效前罹患的被保险人已知或应该知道的有关疾病。通常有以下情况:
(1)本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长期治疗未间断;
(2)本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治疗后症状未完全消失,有间断用药情况;
(3)本合同生效前,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但症状或体征明显且持续存在,以普通人医学常识应当知晓。
15、销售区域:全国;
16、保单形式: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您可登入以下方式查询并下载保单
APP端:在中国大地超级APP“我的→我的保单”中查询电子保单。
电脑端:在中国大地保险官方商城首页(www.95590.cn)“快捷服务→保单查询”中查询电子保单;
移动端:在中国大地保险移动商城首页(m.95590.cn)“服务→保单查询”中查询电子保单;
微信公众号:在中国大地保险微服务公众号“服务菜单栏→保单查询”中查询电子保单。
17、本产品的保费与被保险人年龄有关联性,不同年龄段所对应的保费金额不同。
附件:细胞免疫疗法药品清单
商品名 | 通用名 | 生产企业 | 适应症 |
---|---|---|---|
奕凯达 | 阿基仑赛注射液 | 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用于治疗既往接受二线或以上系统性治疗后复发或难治性大B细胞淋巴瘤成人患者,包括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DLBCL,NOS)、原发纵隔大B细胞淋巴瘤(PMBCL)、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HGBL)和滤泡性淋巴瘤转化的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 |
倍诺达 | 瑞基奥仑赛注射液 | 上海药明巨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用于治疗经过二线或以上系统性治疗后成人患者的复发或难治性大B细胞淋巴瘤,包括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滤泡性淋巴瘤转化的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3b级滤泡性淋巴瘤、原发纵隔大B细胞淋巴瘤、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伴MYC和BCL-2和/或BCL-6重排(双打击/三打击淋巴瘤)。 |
注:适应症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最新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为准。
附件2:绿色通道(绿通)服务介绍
序号 | 服务名称 | 项目说明 | 服务方式及次数 | 备注 |
---|---|---|---|---|
1 | 私人医生 | 为会员提供私人医生问诊服务,根据医生提供的问 诊形式不同,可选图文或电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咨询、病情分析、病情指导等专业问诊服务。 | 电话或图文一年不限次 | 无启动条件 |
2 | 远程问诊服务 | 自收齐完整病历资料起3个工作日内为客户安排专家,发起电话提供定制化远程问诊服务,以帮助客户获得正确诊断,确定更合适更有效的医疗方案,为客户重大就医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和帮助。 | 电话一年限一次 | 三甲医院副主任及以上级别专家不可指定医生(重疾或疑似重疾方可使用) |
3 | 专家门诊安排 | 5个工作日内根据客户申请和病情,全科医生经过精确分诊,完成预约对症专家门诊或专家特需门诊服务,一线及省会城市内的绿通定点医院由专人全程一对一陪同就诊,协调就医事项。 | 分诊电话沟通,门诊线下安排一年限一次 | 可指定医院、科室, 不可指定医生(重疾或疑似重疾方可使用) |
4 | 检查加速 | 5个工作日内根据客户提供的检查单安排检查加急。 检查加速项目范围为:CT 类检查、B超类(包含彩超)及核磁类检查。一线及省会城市内的绿通定点医院由专人全程一对一陪同,协调检查加急事宜。 | 线下安排一年限一次 | (重疾或疑似重疾方可使用) |
5 | 住院安排(服务5和6两选 一) | 10个工作日内在符合医院住院的条件下,推荐并安排医院的住院床位,协助快速办理住院手续。 | 线下一年限一次 | 可指定医院、科室,不可指定医生(重疾或疑似重疾方可使 用) |
6 | 手术安排(服务5和6两选一) | 10个工作日内在符合医院手术的条件下,协调相关专家快速安排手术,并协助做好专家与患者之间的良好沟通。 | 线下一年限一次 | 可指定医院、科室,不可指定医生(重疾或疑似重疾方可使用) |
7 | 住院探视 | 客户住院期间,安排专人至医院探望并递送慰问礼品(鲜花,水果等),同时了解客户住院及治疗情况,以便更好的帮助客户恢复健康。 | 线下一年限一次 | (重疾或疑似重疾方可使用) |
8 | 医后随访 | 客户经专家住院诊治后,我们提供一年五次的电话关爱回访服务,提供康复建议、咨询服务。 | 电话一年限五次 | (重疾或疑似重疾方可使用) |
9 | 营养方案定制 | 客户治疗出院后,应客户需要为其配备国家高级营养师,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定制营养方案, 一日三餐,定食定量,专属搭配,食疗有方。 | 电话一年限一次 | (重疾或疑似重疾方可使用) |
10 | 专家复诊 | 客户出院后,根据客户的疾病与治疗情况,为客户预约住院期间主治医生的专家门诊,复查术后康复情况。 | 线下一年限一次 |
理赔服务
发生保险事故后,请参照以下流程办理理赔
注意
保险责任请参考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住院医疗保险(A款,互联网专属)条款》、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恶性肿瘤——重度”扩展院外特种药品费用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细胞免疫疗法药品费用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重大疾病保险(D款,互联网专属)条款》 并敬请特别留意条款中的“责任免除” 部分。如发生保险事故,请及时拨打24小时全国理赔报案电话:95590。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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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业务您可登录中国大地保险官方商城或中国大地超级APP,在线联系我公司办理批改、保全、退保、理赔。
- 【投保流程】
- 第一步(填写信息):投保人填写投保信息并勾选需要的保险方案,填写时请区分投保人信息与被保险人信息。
- 第二步(等待审核):我公司审核投保信息。
- 第三步(支付保费):投保人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卡等支付方式缴纳保费。
- 银行卡方式目前支持的银行详见:http://www.95590.cn/bwzx/qfbc/fkfs/index.shtml
- 第四步(出具保单):我公司确认符合承保条件后向投保人出具保单。
- 【理赔流程】
- 第一步(报案):请及时拨打客服热线95590报案(也可以登录中国大地保险官方商城或中国大地超级APP在线联系我公司办理),并配合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查勘定损。
- 第二步(提交证明和票据):向我公司提交保险事故相关证明材料和票据。
- 第三步(等待核赔):我公司依据您提交的相关证明和票据,审核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金额。
- 第四步(保险金支付):经审核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我公司按照被保险人指定,支付到银行卡账户。
- 具体理赔流程参见保险条款。
- 【批改流程】
- 投保人如需变更保单信息,请联系我公司95590热线咨询,或前往相关门店办理。批改申请需以书面形式发出,我公司审核通过可对保单进行批改。批改手续费收取规则详见对应产品保险条款。
- 【退保流程】
- 第一步(提交退保申请):投保人填写退保申请书,向我公司提交退保申请。
- 第二步(等待审核):我公司审核退保申请,审核通过后出具退保批单,载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费金额等信息。
- 第三步(支付退保款项):我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应当退还的保险费,退保款项原则上原路退还至投保人支付保费的账户。
- 退保损失:人身险产品在保险合同生效后退保将收取手续费,具体比例详见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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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95590.cn/bwzx/ddyszc/ystk/index.shtml
- 【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违反义务的后果】
- 按照我国现行《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对投保前各项询问按规定如实详细告知。
-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 所有告知事项均需以您在投保时提交的电子或书面告知为准,口头告知无效。
- 【被保险人同意声明】
- 本产品含有死亡保险责任,当被保险人不是您本人时,投保时您已就投保事项及保险金额征得了被保险人的同意及认可(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除外)。
-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保额限制】
- 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照以下限额执行:①对于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时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②对于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时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隐私政策
- 版本更新日期:2023年9月20日
- 版本生效日期: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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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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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信息存储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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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信息安全
- 我们努力为您的信息安全提供保障,以防止信息的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访问或披露。
- 我们将在合理的安全水平内使用各种安全保护措施以保障信息的安全。例如,我们会使用加密技术(例如,SSL)、去标识化或匿名化处理等手段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我们通过不断提升的技术手段加强安装在您设备端的软件的安全能力,以防止您的个人信息泄露。例如,我们为了安全传输会在您的设备本地完成部分信息加密的工作;为了预防病毒、木马程序或其他恶意程序,网站会了解您的设备安装的应用信息或正在运行的进程信息。
- 我们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流程和组织以保障信息的安全。例如,我们严格限制访问信息的人员范围和操作权限,要求他们遵守保密义务,并进行合规审计。我们还会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
- 但客观上,我们无法保证百分之百的安全,一旦您的敏感个人信息因不可抗力而被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可能导致您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
- 若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我们会启动应急预案,阻止安全事件扩大,并以推送通知、公告等形式告知您。同时,我们会根据法律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个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相关的处置情况。
- 三、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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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们业务的持续发展,我们有可能进行合并、收购、资产转让等交易,我们将告知您相关情形,按照法律法规及不低于本政策所要求的标准继续保护或要求新的控制者继续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 我们不会对外公开披露已收集的个人信息,如必须公开披露时,我们会向您告知此次公开披露的目的、披露信息的种类及可能涉及的敏感信息,并征得您的明示同意。
- 四、您的权利
- 在您使用中国大地保险官方商城期间,为了您可以更加便捷地行使个人信息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等权利,同时保障您撤回对个人信息使用的同意及注销账号的权利,我们在产品设计中为您提供了相应的操作设置,您可以参考下面的指引进行操作。此外,我们还设置了投诉举报渠道,您的意见将会得到及时的处理。
- 1、查阅、复制个人信息
- 进入中国大地保险官方商城,点击“我的”(移动端)或者“个人中心”(PC端),点击头像,可查看昵称、登录账号、注册信息、邮箱、地址信息。
- 2、更正、补充个人信息
- 当您发现您的个人信息有错误或不完整时,您有权要求我们做出更正、补充。您可以通过“1、查阅、复制个人信息”中的途径自主修改昵称、登录账号、邮箱、地址信息,您也可以随时通过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95590更正、补充注册信息,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您的请求。
- 3、删除个人信息
- 在以下情形中,我们会主动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您也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 (1)如果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的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 (2)如果您撤回您的同意;
- (3)如果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 (4)如果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
- (5)如果我们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 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或者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我们会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 4、管理您的授权范围
- 您可以随时对您的授权范围进行变更或撤回您的授权。授权范围变更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授权而展开的个人信息处理。使用功能包含未授权权限时,我们会重新进行提示并取得您的同意。您也可以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但是删除个人信息有可能导致中国大地保险官方商城的全部或部分功能不可用。
- 5、注销账户
- 我们为您提供注册账户的注销功能,在符合服务协议约定条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拨打95590告知我们您注销账户的原因,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和处理,您也可以登录中国大地保险官方商城,通过“我的”-“设置”-“账户与安全”-“账户注销”的途径自行注销账户。
- 注销账户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服务,但针对您在使用中国大地保险官方商城服务期间提供或产生的个人信息,我们仍需按照法律法规与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保存,且在该保存的期限内依法配合有权机关进行查询。就该等按照法律法规与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保存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不再用于日常业务活动之中。
- 6、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解释说明
- 您可以随时通过“8、联系我们”中的方式联系我们并要求我们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
- 7、逝者相关权利
- 如根据届时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您的近亲属在您离世之后为了其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对您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本政策中的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相关权利;您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 8、联系我们
- 我们有专门负责投诉处理的人员,如您对本政策存在任何疑问,或对于您的个人信息处理存在任何投诉、意见,请通过以下渠道联系我们,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对您进行答复:
- (1)客服热线95590;
- (2)中国大地保险官方商城的在线客服功能。
- 9、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 尽管有上述约定,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可能无法响应您的请求,但会向您说明理由:
-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 (5)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 (6)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 (7)涉及商业秘密的。
- 五、我们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信息
- 我们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我们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信息的保密性及安全性。
- 若您是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使用中国大地保险官方商城服务前,请务必事先取得您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我们亦将在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前,征得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同意。
- 对于经监护人同意而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将仅在受到法律允许、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或披露此信息。若您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当您对您所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有相关疑问时,请通过本政策中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 六、本政策的适用及更新
- 中国大地保险官方商城的所有服务均适用本政策,除非相关服务已有独立的隐私政策或相应的用户服务协议中存在特殊约定。
- 发生下列重大变化情形时,我们会适时对本政策进行更新:
- (1)我们的所有权发生变化,例如:兼并、收购、重组引起的所有者变更;
- (2)我们的服务模式产生重大变化,例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个人信息的种类、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等;
- (3)对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对象、范围、目的发生变化;
- (4)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变化;
- (5)数据安全能力、信息安全风险发生变化;
- (6)用户询问、投诉的渠道和机制,以及外部纠纷解决机构及联络方式发生变化;
- (7)其他可能对您的个人信息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 如本政策发生更新,我们将重新寻求您的同意。为了您能及时接收到通知,建议您在联系方式更新时及时通知我们。如您不同意本政策的更新的,在本政策更新生效后,您可能无法继续使用中国大地保险官方商城服务。